2016国家司法考试考点:五刑与刑罚原则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那么我们要怎样才能有效率的复习,赢得考试的胜利呢?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国家司法考试考点:五刑与刑罚原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 2016国家司法考试考点:五刑与刑罚原则 1.唐律中的五刑。 唐律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其规格与《开皇律》稍有不同: (1)笞刑:由10到50,每等加10; (2)杖刑:由60到100,每等加10; (3)徒刑:由一年到三年,每等加半年; (4)流刑:由2000里到3000里,每等加500;另外有加役流。 (5)死刑:分绞、斩二等。 2.唐律中的刑罚原则。 (1)区分公、私罪的原则。 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 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如盗窃、****等。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 【记忆口诀】公罪... [ 查看全文 ]2016国家司法考试考点:五刑与刑罚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