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考点:法的规范性
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那么我们要怎样才能有效率的复习,赢得考试的胜利呢?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考点:法的规范性”,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考点:法的规范性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1.规范性的意思是: (1)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 (2)针对规范制定生效后发生的行为有效; (3)在其有效期限内,针对同样的情况反复适用。 2.法律调整的对象仅仅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涉及离开行为单纯的人的内心世界、思想、灵魂。而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不但调整人的行为,地调整人的内心世界。 3.法律调整的行为不是单个的人的行为,而是人们的交互行为。 4.法与自然法则、技术规范、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1)法不同于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其存在与人的思维和行动无关,不具有文化意蕴;与此相比,法律规范是一种文化现象。 (2)法律不同于技术规范。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而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违反社会规范会招致来自社会的惩...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考点:法的规范性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