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点:建筑等级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还有几个月就开始,朋友们在关注考试资讯的同时,还要抓紧复习,巩固知识点。留学群监理工程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点:建筑等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点:建筑等级 建筑类别等级划分 建筑设计中,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年限、规模大小,重要程度等,常常将它们分门别类之外,还经常划分等级,以便设计人员掌握它的标准相应的要求。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 《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1.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 查看全文 ]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点:建筑等级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