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级会计案例分析:政府采购制度
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9月11日开始,在最后的冲刺阶段,看书复习做题肯定是摆在第一位的。留学群高级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高级会计案例分析:政府采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高级会计案例分析:政府采购制度 某市环保局按照工作计划,拟集中在2×12年9月办理几项资产采购业务(均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并列入当年经批复的预算)。9月2日,该局分管财务、资产管理的副局长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就资产购置及发挥资产使用效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有关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如下: (1)拟购买一批专用环境检测设备(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该种设备本地供应商有一家,国内另外2家供应商在偏远省份。会议决定直接联系本地供应商采购该批设备。 (2)拟购买一批环境监测仪器(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经批复的采购项目预算为1 100万元。由于该局对拟购仪器的价格、供应商等市场情况不熟悉,会议决定委托与该局有过业务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X公司代理采购。 (3)拟购置公务笔记本电脑500台(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工作会议上,大家普遍认为,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标准,同等价格档次的进口笔记本电脑较国产笔记本电脑在性能上更优,会议决定向接受... [ 查看全文 ]2016高级会计案例分析: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