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专项练习:反垄断法律制度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专项练习:反垄断法律制度”,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专项练习:反垄断法律制度 一、 单项选择题 1.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模式是( )。 A.直接诉讼模式 B.行政执法模式 C.行政执法为主,民事诉讼为补充的模式 D.行政诉讼模式 2.下列属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可被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是( )。 A.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垄断协议 B.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的垄断协议 C.为提供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垄断协议 D.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是( )。 A.企业间就新产品开发达成的合作协议 B.中小企业之间在研发领域达成的合作协议 C.经营者之间分工合作以提高生产效率的协议 D.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储存经营活动中的联合协议 4.根据《反垄断法》的“原文”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即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该比例为( )。 A.1/2 B.30% C.3/4 D.1/10 5... [ 查看全文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专项练习: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