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年10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公告(2016年第3号)”,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公告(2016年第3号) 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确定了两地证券、期货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根据上述协定,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通过上述相关考试,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现将2016年第3次香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 [ 查看全文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公告(2016年第3号)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