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新规:作弊或被终身禁考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新规:作弊或被终身禁考”,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新规:作弊或被终身禁考 2016年的司法考试即将举行,司法部公布了《司法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部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细化了对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加强了对考试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堵塞修补了以前可能存在的疏漏,将行政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的衔接了起来。《决定》对《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九条共四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细化考试违纪作弊情形 将实践中发生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等违纪行为纳入处理范围,规定在《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同时,鉴于原《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行为,有可能涉嫌构成犯罪,为加大对这两类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将该两项内容调整至《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中,对实施这两类行为的应试人员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新规:作弊或被终身禁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