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时政热点:村委会选举失范就因村民素质低
本文“公务员时政热点:村委会选举失范就因村民素质低”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整理发布,希望能帮到您! 现实层面看,村委会选举并非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那么简单。一些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实际上正是农村治理系统性问题的突出表现。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一案例:肖某是云南省宁蒗县某村委会的原村主任,他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连任失败,怀疑当选者的亲属有拉票行为,并在路边捡起石头殴打当选者马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村委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尽管村委会不是政府机关,村主任不是公务员,但是在农村治理中发挥很大的作用,比如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就由村委会管理。在很多时候,村民遇到实际问题、想要办一件事,首先打交道的是村委会,村委会也被一些学者视为“准政府组织”。 然而,原本应该由村民享受民主权利的村委会,在现实中屡屡暴露出问题。云南省公布的这起原村主任竞选失败殴打当选者的案例,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并不鲜见。最近,还有江苏常州一村庄在选举村民小组长时选票箱遭村民抢夺并撕破、陕西西安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候选人女儿咬伤民警、海南万宁一男子因不满村委会... [ 查看全文 ]公务员时政热点:村委会选举失范就因村民素质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