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移植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移植”,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移植 一、法律移植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A法律继承指新法对旧法的借鉴和吸收,体现两种法之间的时间的先后 B法的移植则是现成的同时代的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法律制度 二、法律移植的理论(观念)1)法律移植否定论2)法律移植肯定论 三、法律移植的原因 (1)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其必要性 (2)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 (3)法律方面的对外开放的内容 (4)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四、法律移植的实践 (1)政治、经济、文化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间相互吸收 (2)落后国家或后发展国家采纳先进国家的法律 (3)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 五、促进法律健康发展,在法律移植中应注意:兼容性、本土... [ 查看全文 ]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移植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