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2016年《法律知识》考点:法律行为
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审计师2016年《法律知识》考点:法律行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为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广义上理解,作为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是法律行为。 狭义上理解,法律行为是指民法学上的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 本节所述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例题2·单选题】(2009年试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D A.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C.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D.公司之间依法订立合同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 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只有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才为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外语学习网 意思表示... [ 查看全文 ]审计师2016年《法律知识》考点:法律行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