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统计师2016《统计实务》难点:统计行政处罚
2016年统计师考试10月份开始,考生们在这一段时间中既要加强知识点方面的记忆,也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以轻松的姿态面对考试。留学群统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中级统计师2016《统计实务》难点:统计行政处罚”,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第九章 第一节统计行政处罚 一、统计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统计行政处罚,是指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它是统计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计行政处罚作为一种具体的统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权限,对行为人的统计违法行为,只能由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法定程序给予统计行政处罚,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均不具有此权力。 二是被处罚的行为是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即统计行政处罚的做出是以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统计违法行为为前提的。 三是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只适用于统计行政违法,不适用于民事违法和统计犯罪,不同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 四是被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违法行为人。 二、统计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定、设定并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 [ 查看全文 ]中级统计师2016《统计实务》难点:统计行政处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