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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篇二·四书章句集注定本辨
辛未夏,儿志忠学辑四书朱子注之定本,句考之而有所疑,折衷于予。此非易事也,得不尽心焉!定本句有不待辨者,有犹待辨者,有不可不辨者。
不待辨者维何?如大学诚意章“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为定本;其初本则曰:“慊与不慊,其几甚微。”如此之类是也。犹待辨者维何?如大学圣经章“欲其必自慊”,此初本,非定本;其定本则曰:“欲其一于善。”论语为政章“行道而有得于心也”,此初本,非定本;其定本则曰:“得于心而不失也。”如此之类是也。不可不辨者维何?如中庸首章“盖人知己之有性,而不知其出于天;知事之有道,而不知其由于性;知圣人之有教,而不知其因我之所固有者裁之也。故子思于此首发明之,而董子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亦此意也。”此实非定本,其定本则曰:“盖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圣人之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学者知之,则其于学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故子思于此首发明之,读者所宜深体而默识也。”如此之类是也。
所以一为不待辨,一为犹待辨,一为不可不辨,何哉?吾苏坊间所行之本,多从永乐大全本。相习既久,人情每安于所习,而先入者常为主。诚意章“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凡所习坊本既与之相合矣,久而安之矣,此固宜不待辨矣。若夫圣经章“一于善”句、为政章“得于心”句,二者虽有善本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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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篇一·四书章句附考序
朱子之注四书也,毕生心力于斯,临没前数日,犹有改笔。但其本行世早,而世之得其定本者鲜,此注本所以有异也。又有因传写而异者,亦未免焉。定本如大学“欲其必自慊”,后为“欲其一于善”而定也;论语“行道而有得于心”,后为“得于心而不失”而定也;此类是也。传写而异,如论语“卫大夫公孙拔”,误为公孙枝;孟子“自武丁至纣凡九世”,误为“七世”之类耳。传写之误,固注疏家之常事,若夫注是书而毕生心力于斯,没前有改笔...[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孟子序说
◎ 孟子序说
史记列传曰:“孟轲,驺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鞅,楚魏用吴起,齐用孙子、田忌。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韩子曰:“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
朱熹的《孟子集注》特色是既借助经典诠释创新哲学体系,又尽量重视古注,追求本义;前者是对时代的呼应,后者是对经典的尊重。由此在诠释实践中弱化了“本体”与“方法”的紧张,强化了“原意”与“用心”的统一,发展了中国特异于西方的诠释传统。在中国的经学诠释史上,朱熹的《孟子集注》以注重义理阐发的创新性哲学诠释而作为“宋学”的代表,受到追求经典本义的后代“汉学”诠释家的批评与指责。
《孟子集注》为儒家的第二...[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十·万章章句下
卷十·万章章句下
凡九章。
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治,去声,下同。横,去声。朝,音潮。横,谓不循法度。顽者,无知觉。廉者,有分辨。懦,柔弱也。余并见前篇。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九·万章章句上
卷九·万章章句上
凡九章。
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孟子曰:“怨慕也。”号,平声。舜往于田,耕历山时也。仁覆闵下,谓之旻天。号泣于旻天,呼天而泣也。事见虞书大禹谟篇。怨慕,怨己之不得其亲而思慕也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曰:“长息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rsq...[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八·离娄章句下
卷八·离娄章句下
凡三十三章。
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在东方夷服之地。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岐周,岐山下周旧邑,近畎夷。毕郢,近丰镐,今有文王墓。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夭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得志行乎中国,谓舜为天子,文王为方伯,得行其道于天下也。符节,以玉为之,篆刻文字而中分之,彼此各藏其半...[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七·离娄章句上
卷七·离娄章句上
凡二十八章。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离娄,古之明目者。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也。规,所以为员之器也。矩,所以为方之器也。师旷,晋之乐师,知音者也。六律,截竹为筩,阴阳各六,以节五音之上下。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也。五...[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六·滕文公章句下
卷六·滕文公章句下
凡十章。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王,去声。陈代,孟子弟子也。小,谓小节也。枉,屈也。直,伸也。八尺曰寻。枉尺直寻,犹屈己一见诸侯,而可以致王霸,所屈者小,所伸者大也。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
卷五·滕文公章句上
凡五章。
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世子,太子也。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道,言也。性者,人所禀于天以生之理也,浑然至善,未尝有恶。人与尧舜初无少异,但众人汨于私欲而失之,尧舜则无私欲之蔽,而能充其性尔。故孟子与世子言,每道性善,而必称尧舜以实之。欲其知仁义不假外求,圣人可学而至,而不懈于用力也。门人不能悉记其辞,而撮其大旨如此。程子曰:“性即理也。天...[ 查看全文 ]
《孟子集注》卷十四·尽心章句下
卷十四·尽心章句下
凡三十八章。
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所谓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也。公孙丑曰:“何谓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梁惠王以下,孟子答辞也。糜烂其民,使之战斗,糜烂其血肉也。复之,复战也。子弟,谓太子申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