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浙江温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秋季浙江温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秋季浙江温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根据《浙江温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知悉,浙江温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一、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相关事项详见各县(市、区)公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及人事代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申报认定。 申请人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申请对象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 (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 [ 查看全文 ]2016年秋季浙江温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