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解析
留学群监理工程师考试栏目为您整理发布“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网站。 监理的概念和依据 1、 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与一般的项目咨询服务不同的是,我国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工程监理单位更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 2、 监理概念的4个方面主要内容:监理企业是行为主体;监理需业主的委托和授权;监理的依据;监理主要发生在项目的实施阶段。 3、 监理的依据: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的4个性质: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服务性:在授权范围内直接服务于委托方,且不具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也没有义务服务于被监理方。 独立性:《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不得与承包商有隶属关系和其... [ 查看全文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解析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