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涉及考点解析:缔约过失责任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涉及考点解析:缔约过失责任”,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涉及考点解析: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时间:在合同成立前(订立中) 行为、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性质:故意或者过失 结果: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 + 造成损失 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 考点练习:单项选择题 A公司应B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对A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 A、A公司和B公司各负担一半 B、B公司负担 C、A公司自行承担 D、B公司负担比例必须高于A公司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 [ 查看全文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涉及考点解析: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