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上海政法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上海政法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依据《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以及《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等文件精神,上海政法学院结合本校特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特制定本使用办法。自2017年起,我校将在上海市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份的本科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评价的基本价值取向,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 [ 查看全文 ]上海政法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