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四案例:“6.7”公交车放火案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四案例:“6.7”公交车放火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6.7”公交车放火案 2013年6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厦门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伤员抢救、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厦门市司法局根据福建省司法厅的指导和部署,认真做好受伤人员司法鉴定工作。 一、主动作为,保障事故善后处理有序推进。“6.7”公交车放火案发生后,由于34名伤者伤情不一、治疗期限不同,如何合法合理地进行赔偿,成为善后工作的难点。当时伤者及其家属因担心赔偿问题不能及时落实,情绪也比较激动,随时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上访事件。对此,厦门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介入善后处置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难。一是主动向厦门市政府“6.7”案件善后处置小组建议,由司法鉴定机构作为中立第三方,负责受伤人员伤残定级、误工护理营养“伤期”评定以及后续治疗的评估工作,为伤者与理赔方实施赔偿提供科学、公正的法律依据。二是主...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6.7”公交车放火案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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