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记忆
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好好备考哦,希望大家都能取得好的成绩。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记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可证标注事项总结 1、《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许事事项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除此以外是登记事项(企业名称、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载明:证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注册地址、配制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事项: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许可事项变更(变更前30日申请):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 登记事项变更(变更后30日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3、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注意事项: (1)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配制制... [ 查看全文 ]2017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记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