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笔记
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好好备考哦,希望大家都能取得好的成绩。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人员、验收人员的资质: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2.购进药品的要求:要按照进货管理程序进行,对首营药品的审核,购货合同明确质量条款,记录购进记录,还有购进的特殊药品管理。购进记录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2年。 3.药品陈列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店堂陈列药品时,除按《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做到: A.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B.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C.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4.药品零售服务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 A.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 查看全文 ]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笔记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