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问答
各位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快来看看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问答”吧,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问答 1. 定期注册范围、培训学分、暂缓期限、低段高聘期限,市州是否可以调整? 答:各市州在制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方案时,可以适当调整,但条件不得低于省里的条件。注册范围可以稍微扩大,如教育局、考研室、电教馆等单位教师可纳入注册范围,但公办中小学教师需是在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教师需是聘期一年以上的教师。培训学分针对不同年龄的教师可以有所区别,但最低要求不得低于省里的要求。省里没有设置暂缓期限,也未明确低段高聘教师的调整期限,市州可以自己设定期限。 2. 公办中小学在编不在岗教师,如工勤岗位和教辅岗位教师,能否按自愿原则处理?如今年不注册今后如何处理?特岗教师是否纳入注册范围? 答:在编不在岗教师按省里的政策,不纳入注册范围,以后如果调整到教学岗位,则以后再注册。今后按今后的政策办理。特岗教师在符合在编在岗条件后纳入注册范围。 3. 对于年满55岁男教师和年满50岁的女教师,在首次注册时学分是否可以放宽要求? 答:可以和年轻教师有所区别,但不得... [ 查看全文 ]湖南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问答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