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说明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了“福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说明”,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福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认定范围和对象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省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关于学历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二)普通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 [ 查看全文 ]福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说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