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8级)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科学的考试招生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引导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与类别 1.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 [ 查看全文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8级)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