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方案(试行)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郴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方案(试行)”,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郴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方案(试行) 为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促进城乡教师的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长效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及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职务)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均可实行跨校评聘。 二、实施原则 (一)区域统筹,按权限评聘。跨校评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进行,跨校评聘岗位职数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公布。 (二... [ 查看全文 ]郴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方案(试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