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析房地产估价原则
留学群房地产估价师栏目为大家分享“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析房地产估价原则”,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析房地产估价原则 1.目前,我国房屋权属证书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过去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2.土地权属证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中,房地产估价师对被拆迁房屋面积的界定可来自于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协商结果、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测量结果、房地产管理部门权属档案记载的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4.根据房地产估价的合法原则,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因而不应作为以抵押为目的的估价对象的房地产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有自留山、自留地、被依法查封的财产、被依法监管的财产。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与其上的房屋可以同时抵押。中华考试网... [ 查看全文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析房地产估价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