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2017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
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提供“会计职称2017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不付出汗水就不会有成功,大家要有计划的备考哦,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一】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协定 【解释】(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考点二】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 1.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民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4)民事行为... [ 查看全文 ]会计职称2017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