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总结福州、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名制组织管理。总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建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劳务实名制领导机构。项目部应设立专门劳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劳务员,明确责任分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项目部应制定劳资纠纷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劳资纠纷问题。 二、明确实名制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总包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监督、检查总包单位是否落实实名制管... [ 查看全文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