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案例:供暖温度不达标怎样取证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案例:供暖温度不达标怎样取证”,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司法考试案例:供暖温度不达标怎样取证 王先生2011年入住新居,在冬天供暖季,室温经常不达标。他未将此情况向热力公司或供热监管部门反映,而是以拒交供暖费的方式表示抗议。欠费三年后,他被热力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辩称自己家中暖气不热,但不能提交温度不达标的相关证据,故判决王先生依照供热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供热公司交纳供暖费。 随着冬季的临近,有关供暖的纠纷随着天气变冷而不断升温。实践中,因室内温度不达标拒交供暖费,由此引发供热公司起诉业主的民事纠纷比较常见。这类纠纷中,往往业主胜诉率较低,原因就在于举证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说,如果在供暖期间业主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给供热单位打电话,或者拨打相关供热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由供热单位、监管... [ 查看全文 ]2017年司法考试案例:供暖温度不达标怎样取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