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留学群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为您整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教规范〔2016〕7号 各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工作,理顺教师资格考试管理体制,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第14次厅务会议精神,现对修改后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废止。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日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结合陕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或“国考”,下同)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简称申请人,下同)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 参加教... [ 查看全文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