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之高考志愿被篡改
本文“2017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之高考志愿被篡改”,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命题背景】 媒体报道胶州一中高三毕业生常某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但其志愿被同学郭某在网上偷偷篡改,结果导致其未被录取。其后郭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在作弊入刑、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背景下,偷改他人志愿会受到何种惩处备受关注。 昨天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陈作家篡改4名同班同学高考志愿”一案在单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陈某的家长以及被篡改志愿考生小田和小许、小朱的家长均来到庭审现场。审判员周博宣判称,陈作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后果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考虑陈作家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作家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陈作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实事、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第2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作家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则抵刑期一日”。... [ 查看全文 ]2017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之高考志愿被篡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