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合同签订
留学群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合同签订”,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留学群。 合同签订的时间及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合同。 ■中标人违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违约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类型的选择 招标的工程:价款依据招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以后发生的为准) 不招标的工程: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合同价款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 ■鼓励采用单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 ■总价合同: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工程 ■成本加酬金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 ... [ 查看全文 ]2017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合同签订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