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消防《案例分析》考点:安全职责诠释
留学群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一级消防《案例分析》考点:安全职责诠释”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一级消防《案例分析》考点:安全职责诠释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安全管理与安全职责诠释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组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安全管理: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 [ 查看全文 ]2017年一级消防《案例分析》考点:安全职责诠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