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要点:行政强制
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要点:行政强制”,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1.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务实施暂时性控制。具体种类如下: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强制进入场所、通信管制、税控装置的安装使用。 2.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具体种类如下: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收缴或者停售发票。 (二)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合理,... [ 查看全文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要点:行政强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