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快来看看吧!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 自首定义: 刑法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首法律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1种可认定自首情形: 1、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 2、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 3、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 4、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 5、曾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投案 6、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 7、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8、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9、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0、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1、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2016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要求 2017年国家统一... [ 查看全文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自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