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个体商户计税方法
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个体商户计税方法”,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按新政策做了调整)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计税基本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教材P314-315中的内容同所得税。略 2.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个人所得税税款;(2)税收滞纳金;(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4.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扣除项目及标准 1.个体工... [ 查看全文 ]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个体商户计税方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