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重点:单位犯罪主体
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重点:单位犯罪主体”,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 (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只对《刑法》规定可以由其构成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提示: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4)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5)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6)仅为单位个人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 (7)必须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罪名,没有规定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能认定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 查看全文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重点:单位犯罪主体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