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辅导讲义
本文“2017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辅导讲义”由留学群一级消防工程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 [ 查看全文 ]2017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辅导讲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