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一文由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 扣除项目的标准—工资、薪金支出及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所得税处理 一、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提示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提示2】“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5条(略) (6)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 [ 查看全文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