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2017考点: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2017考点:行政强制法律制度”一文由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2017考点: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主要是指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 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1.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 【提示】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三、查封、扣押 1.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2.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 [ 查看全文 ]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2017考点: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