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一、设定权 1.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法律保留)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行政处罚、许可、强制设定权的对比表】 行政处罚(1996) 行政许可(2004) 行政强制措施(2012) 强制 执行 ... [ 查看全文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