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欢迎阅读!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私募基金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 第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突出主业,充分考虑自身发展需要、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审慎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 第四条 私募基金子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理责任,对子公司统一实施管控,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第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私募基金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加强对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资本约束,实现对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全覆盖,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七条 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证券公司应当清晰划分证券公司与私募... [ 查看全文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