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备考讲义(12)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备考讲义(12)”,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4.6金融创新 4.6.1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最终体现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造与更新。 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货币信用制度、体制的变革与突破,如金融技术、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等。 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20世纪50年代末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具体包括银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 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信用创造型创新;风险转移型创新;增强流动型创新;股权创造型创新等。 4.6.2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4.成本可算原则 5.风险可控原则 6.信息充分披露原则 7.维护客户利益原则 8.四个“认识”原则 4.6.3金融创新与客户利益保护 1.审慎尽责 2.充分信息披露 3.引导理性消费 4.客户资产隔离 5.妥善处理利益冲突 6.客户教育 “买者自负”的含义是,产品的购买者要从购买行为中获得利益,也要自己承担决策风险。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你推... [ 查看全文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法律法规备考讲义(12)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