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2017工程计价知识点:付款时间延误
“价工程师2017工程计价知识点:付款时间延误”一文由留学群造价工程师考试栏目分享,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提前祝广大考生顺利通关哦! 造价工程师2017工程计价知识点:付款时间延误 一、付款时间延误的处理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从收到付款申请报告后的第26日开始,计利息,作为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额。 2)暂停施工。延误付款15天以上,承包人发要求付款通知,仍不付款,可暂停部分工作,视为发包人导致的暂停。 3)协议延期付款。 4)合同解除。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并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的,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权就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二、缺陷责任保修金 分两次返回: 第一次: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将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次: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将余额支付给承包人 三、索赔款项的支付 (1)发包人的索赔款项。从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中扣减。承包人未能支付,可协商支付,仍未支付时,发包人可从履约保函中抵扣。 (2)承包人的索赔款项。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申请中单列该索赔款项,发包人应在当期付款中... [ 查看全文 ]造价工程师2017工程计价知识点:付款时间延误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