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统计师《统计基础》2017讲义:统计行政许可制度
文本“初级统计师《统计基础》2017讲义:统计行政许可制度”由留学群统计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统计行政许可制度 统计行政许可项目有三项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 国家统计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编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命题、制定考试管理办法和考务规则等工作,统一设计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统一制定编号规则,依法撤销已经授予的统计从业资格等。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 例外规定,在必要时,经少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决定,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二、取得从业资格的程序 1.申请,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必须经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2.受理, 3.审查,初审和终审。初步审核完毕后,承办机关应当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报送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由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进行终审。终审时间为二十日。不... [ 查看全文 ]初级统计师《统计基础》2017讲义:统计行政许可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