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2017重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造价工程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留学群造价工程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2017重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同时又互相负有义务的合同。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Ø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Ø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来源:www.examda.com Ø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 [ 查看全文 ]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2017重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