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德国俄罗斯的社会救助政策解析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发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争议。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市的低保对象应当参加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安排或认可的,与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服务,每人每月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小时。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的,停止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比如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未就业达6个月以上的。 《征求意见稿》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体现了社会救助权利与服务社会义务相结合。那么,其他国家对低保户是否有服务社会的强制要求?接受了社会救助,一定要参加公益劳动吗? 过去,英国失业人口平均每周可领到65英镑(约合650元人民币)的补贴。英国还曾经出台强制性劳动法案,要求失业人员从事“超级低薪资”的扫街、浇花等工作,以此督促他们积极寻找工作。不过,英国观察员侯颖表示,从目前英国社会救助的情况来看,并没有公益劳动等劳动形式的出现。 侯颖介绍说,英国属于典型的福利国家型社会救助,早在1601年的《济贫法》中,英国就将社会救助作为一项公民权利保留至今,现在称其为贫困... [ 查看全文 ]英国德国俄罗斯的社会救助政策解析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