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要点:会计知识点
本文“2017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要点:会计知识点”考生可继续关注留学群房地产估价师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最新相关信息。 (1)本章涉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②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 (2)本章的重点内容和易考点包括: 1)会计的几项原则。如2005年的试题中有一道单项选择题:会计核算要求,凡在当期取得的收入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是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中的(A)。 A.权责发生制原则 B.收付实现制原则 C.配比原则 D.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做此题就要熟悉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基本内容: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凡在当期取得的收入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因此,正确答案是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2)会计的构成要素的特点。要重点搞清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区别和联系。如2001年的试题中有一道多项选择题:因取得收入而... [ 查看全文 ]2017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要点:会计知识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