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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点:惩戒的相关文章推荐

期货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点:惩戒

本文“期货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点:惩戒”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惩戒】 1.重大风险——停业整顿/接管;虚假出资——限期改正;违规手续费——退还;虚假申请文件——没收违法所得; 2.内幕主管:3~30万;中介主管:3~10万; 3.欺诈/内幕/仓库/国企/中介:1~5倍 4.非法设立/境外/操纵(20w):1~5倍 5.软件不配合:主管1~5万,3~10万 6.交易所、非期货结算会员,主管1~10万,1~5倍 7.期货公司,主管1~5万,1~3倍 8.证监会认为有必要,对高级管理员“提示”。 9.证券虚假宣传:1~3倍 10.证券擅自介绍,主管1~5万 11.擅自持有5%股权/擅自从事期货,3万以下。 12.欺诈贿赂得到任职资格:警告,3万以下。 13.不正当利益/泄露,暂停6~12月 14.返还佣金,暂停6~12月,3年拒不受理 15.从业人员拒绝调查,3年内拒不受理 16.承诺收益/操纵/损社会,3年内or永久不受理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为你推荐: 2017年期货从业资格报名流程 2017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17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应试技巧 2017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7年... [ 查看全文 ]

期货从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点:惩戒的相关文章

2017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文本“2017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辅导资料”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期货交易的特殊性 (1)延迟交割和到期交割 延迟交割可以是交割时间不定,也可以是交割时间确定。 期货合约到期交割必须钱货两清或者现金结算,不可能长期持有。 (2)高利润、高风险、高门槛 期货交易的风险远高于其他投资工具,期货投资是高风险、高利润和高门槛的投资。 (3)...[ 查看全文 ]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讲义:总则

文本“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讲义:总则”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 查看全文 ]

2017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点:期货交易所一

文本“2017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点:期货交易所一”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2.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 查看全文 ]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要点:期货交易所二

文本“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2017要点:期货交易所二”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查看全文 ]

2017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重点:期货业协会

文本“2017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重点:期货业协会”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期货业协会是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专门从事期货经营的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并缴纳会员费。 2.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期货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期货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 查看全文 ]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要点:监督管理

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要点:监督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要点: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月度报告等资料。 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年度报告和月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或监事应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期货公司董事应...[ 查看全文 ]

期货《法律法规》考点: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期货《法律法规》考点: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一文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期货《法律法规》考点: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持有...[ 查看全文 ]

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首席风险官

备考期货从业资格的小伙伴注意啦!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首席风险官”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首席风险官 第二十八条 首席风险官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20日前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全...[ 查看全文 ]

2017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实物交割责任

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2017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实物交割责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我们将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 2017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实物交割责任 第四十二条 交割仓库未履行货物验收职责或者因保管不善给仓单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没有代客户履行申请交割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 查看全文 ]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2017难点解析:设立分支机构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2017难点解析:设立分支机构”一文由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2017难点解析:设立分支机构 期货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注:原为拟迁入地。 (一)申请书;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文件; (三)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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