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各位考生朋友们做好复习计划,好好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要求经营药品。 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各类人员资质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文件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 陈列和储存*: 营业场所应当有以下营业设备:货架和柜台*;监测、调控温度的设备;经营中药饮片的,有存放饮片和处方调配的设备;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的,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药... [ 查看全文 ]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