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卷一2017重点:法的现代化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提供“司法考试《法理学》卷一2017重点:法的现代化”希望可以帮助到五湖四海的考生,了解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最新讯息! 司法考试《法理学》卷一2017重点:法的现代化 1.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和类型,法的现代化分为: (1)内发型: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的变革。如英国。 (2)外源型:社会受外部力量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的革新。如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特点,不仅表现为正式法律制度的内部矛盾,而且表现为正式法律制度与传统习惯、风俗、礼仪的激烈斗争。特点:被动性(外来因素启动);依附性(工具性);反复性。 2.法的现代化成功的关键:外来法律资源与本土法律传统文化的关系。 司法考试频道推荐阅读: 司法考试2017年动态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2017) 司法考试2017年备考辅导 2017年司法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法理学》卷一2017重点:法的现代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