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业2017年银行管理复习讲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2017年银行管理复习讲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5.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 国务院于2003年3月19日设立了银监会。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0月27日,修改后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 5.2.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5.2.2 《银行业监督管... [ 查看全文 ]银行专业2017年银行管理复习讲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文章